近日,北京市经信局正式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将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推动数据生成—汇聚—共享—开放—交易—应用全链条开放发展。《方案》中“积极推动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对新建数据中心实施总量控制”等措施,值得数据中心及相关领域关注。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六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即:利用2~3年时间,制定一批数据要素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开放一批数据创新应用的特色示范场景,推动一批数字经济国家试点任务率先落地,出台一批数字经济产业政策和制度规范,加快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数据服务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率先建成活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要素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发挥,将北京打造成为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发展高地。
《行动方案》以“数据驱动、开放创新、应用牵引、安全发展”为原则,提出6个方面、22条改革措施,努力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高地。
其中数据中心相关领域的措施包括:
积极推动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
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支持,进一步面向外资试点开放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以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
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本市信息网络、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物联网、车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全面提升北京数据交换能力。提升数据中心整体计算能级和绿色节能水平,对新建数据中心实施总量控制、梯度布局和建设指导,支持存量数据中心实施优化调整和技改升级。
《方案》聚焦数字经济全链条发展的关键议题,注重与其他政策、规划的衔接互补,例如第21条对新建数据中心、存量数据中心的措施,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有明确区域划分及执行细节。
关于“面向外资试点开放增值电信业务”,也与近年来政策导向及发展趋势相符。
近年来,我国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开放呈扩大之势,投资主要集中在包括IDC和云计算业务在内的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外资股权比例也逐渐呈放宽态势,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完善,此前相关法规包括WTO政策、《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政策,以及自贸区政策的对外开放规定等。
跨地区企业经济性质分布
中国信通院在今年5月发布的《国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情况报告》显示,截止到2022年4月底,在国内增值电信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比例持续快速提升,部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中,外商投资企业903家,占经营者总数的3.2%;国有控股企业1222家,占经营者总数的4.3%;民营控股企业26012家,占经营者总数的92.5%。
其中,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ICP业务增长明显。
一图读懂《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